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入学技术转移硕士MTT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及报名通知
上海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由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其前身是创办于1896年的南洋公学,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高等学府之一。一个多世纪以来为国家培养了十多万优秀人才,包括一批杰出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实业家、科学家,如江泽民、陆定一、丁关根、汪道涵、钱学森、黄旭华等著名校友,为国家的繁荣和科技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上海交通大学于2021年10月获批全国首个“技术转移专业硕士(MTT)学位点”,由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按照国际一流标准建设的全球化、平台化、开放化的科技金融学院开展培养工作。MTT项目面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等国家发展关键行业及领域,致力于培养引领未来产业发展的全球科创领袖。
项目秉承“学科交叉、产教融合”办学理念,融合交大优势学科,汇聚产业顶尖资源,设置技术战略规划与科创融资两大方向,采用学校教授专家和产业实践专家“双师资”课程授课模式,并综合运用“行业田野调查、创新训练营、科技成果转化实践项目”等长实践核心课程,打造全新的复合型科创领军人才培养体系。可点击查看项目详情(课程设置、学员画像等)。学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满足毕业要求,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技术转移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技术转移专业学位证书。招考方式有全国统考(点击查看招生简章)和单独考试两种。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织实施。
一、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在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连续工作2年以上,且在相关行业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5、从事工作岗位与技术转移紧密关联,现工作单位推荐报考。
二、单独考试培养方式、录取类别、招生计划及培养费
1、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上课时间可选平时班(1-2个工作日晚上和周末1天)或集中授课班(每两周集中上课一次,每次2-3天)。学制为2年。
2、录取类别为定向,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单位或考生个人向学校支付培养费。不转户口档案。校方不负担学生在校期间的福利待遇,教材、资料费、住宿费等均自理。
3、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约15名。实际招生录取将根据相关政策和生源情况调整。
4、2025年入学培养费为37.8万元。按学年分二次支付,分别为50%、50%。
三、单独考试初试时间及科目
1、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技术转移硕士MTT单独考试初试科目:①111思想政治理论(单独考试) ②289单独考试英语;③387技术转移基础(单考);④893技术转移综合能力(单考)。
四、单独考试初试报名
单独考试初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
(一)报名信息
招生单位: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考试方式:23 单独考试
报考类别:12(定向就业)
报考院系:120 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报考专业:1258S1技术转移
报考研究方向和学习方式:02(单独考试)2(非全日制)
(二)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0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根据报考条件选择“单独考试”。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特别是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单独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且缴纳报考费。
7、单独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先与学院项目组林峰老师联系,电话:021-62933658,13817652070,邮箱:linfeng1014@sjtu.edu.cn。
(三)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报考照片不得使用P图、美颜、AI变脸等技术处理,因报考照片与本人不符“比对”不通过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本人弄虚作假图像错误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4、考生网上报名及确认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相关事项。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当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要报名参加考试。
复试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 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 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具体要求。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由考生所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出具《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进行初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录取
1、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我校财务公示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不转户口档案。
3、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型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招生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十、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339室
电话:021-62821069
传真:021-34206123-108
网站:https://yzb.sjtu.edu.cn
email: yzb-ss@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银科技金融学院产教融合发展中心)
地址: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浩然高科技大厦)503室
电话:021-52307216,62932883
网址://www.cleqr.com
email: mtt@sjtu.edu.cn